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2022-12-09 17:36:35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 编辑:江铁桥 |          浏览量:12343

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强调要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有效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相关工作。

被新冠病毒感染了,哪些情况可以居家治疗?

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且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

居家治疗对居住环境有何要求?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居家治疗应准备哪些用品?

家庭应当配备感染者专用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居家治疗期间该怎么做?

居家治疗要做好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控制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按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做好感染防控等。

居家治疗人员如何进行健康监测?

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应如何进行对症治疗?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服药时,需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

如患有基础疾病,是否需要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如患有基础疾病,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哪些情况下需要转诊治疗?

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体温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一审:江铁桥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责编:江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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